中共龙岩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说明
来源:  日期:2017-09-05 【字号:

按照《bet-365备用网址关于批复中共龙岩市委台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龙财行决批〔201717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台办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对台工作;负责地方性涉台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调研、咨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贸工作;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纠纷和台商投诉;指导、管理台资企业协会工作;协调、指导、管理龙台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负责审核、报批龙台双向交流的项目和人员;指导、管理来岩的台胞接待服务工作;审批、管理台湾记者来岩采访事务;负责龙岩市海峡客家交流合作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以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台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龙岩市委台办有4个内设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龙岩市委台办

行政机关

8

11

龙岩市海峡客家交流合作服务中心

事业参公

6

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中共龙岩市委台办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中央支持闽西苏西革命老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全面推动龙台经济、文化、社会融合,为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服务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推进永定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

2、深化产业对接,办好2016年海峡两岸(龙岩)青年创业合作发展论坛;推进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

3、推动龙台两地民间交流,办好海峡论坛暨第五届海峡客家(上杭)族谱风情节。

4、推动龙台两地媒体合作,优化台胞投资环境。

5、建立健全龙岩台商台胞服务及权益保障机制。

6、推动龙台两地高校合作,增进青少年交流。举办了重走客家迁徙路,两岸高校学生夏令营、两岸学生成人礼等活动。
  7、齐心协力,妥善处置“8.13”涉台突发事件。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委台办基本支出部分年初结转和结余2.96万元,本年基本支出部分收入251.01万元,本年基本支出249.24万元,年末基本支出部分结转和结余13.2万元。 

(一)2016本年基本支出部分收入250.9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07万元增长1.24%。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50.92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万元。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05万元。

(二)2016本年基本支出249.2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7 万元,减少1.85%,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236.51万元。

2.公用支出12.73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49.1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64万元,减少1.8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4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因工改调标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1.24万元,减少69 %。主要原因是因退休金转至龙岩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造成列支的退休费减少。 

(三)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11.34%。主要原因是因工改调标造成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提高,缴交的保险费增加。 

(四)221住房保障支出14.7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845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因工改调标造成公积金缴交基数提高,缴交额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及2015年度均无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支。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本支出范畴的支出为 4.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4.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23.97%,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后车辆数量减少1辆,且日常运行维护中坚持厉行节约。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7万元,比2015年下降26.51%,主要是:严控节约开支。

九、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6年度无绩效考评。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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